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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则在手稿中原居第一〇七则宗旨在结合词之体性说明李煜词何以“

2022-09-25 04:38:36 发布 浏览 882 次

此则在手稿中原居第一〇七则。宗旨在结合词之体性说明李煜词何以“神秀”、何以具备“无我之境”的身世背景原因所在。手稿原是在李煜与温庭筠的对比中评说的,故其结尾原为:“故后主之词,天真之词也;温飞,人工之词也。”手稿又将“温飞”改作“他人”二字,目的是为了在更广阔的背景比较中凸显李煜词的特别之处。但王国维最后将此结尾数语删除,然后在开头补上“词人者,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”一句(按,手稿漏一“心”字)。如此,乃去其比较的意味,而转为就词体及李煜的特殊经历来正面立说。

此则在内容上继续诠释李煜的“神秀”。前两则提出李煜之神秀及其具体表现,这一则追寻其何以神秀的原因。王国维撰述词话,经常以连续数则,从不同方面解说同一话题的内容特色。此相连三则,正可合并而看。王国维提出了词人的本色问题,葆有一颗赤子之心,是李煜大过人处。因为李煜自幼生长于深宫,周围亦以女性为多,深宫的单一和女性的单纯便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李煜的性格和思想。这种单一和单纯使他不能很好地履行国君的职责,以应对纷繁复杂的政治局面,尤其在他统治南唐的时期,所面临的压力堪称巨大,而李煜的进退无据,使南唐在周围诸国渐趋强大之时,而不免呈现出衰落之势,并最终为宋朝所灭。李煜治国之无方,乃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。

但李煜性格中的单一醇厚之质以及对文学艺术的精通,也使他把更多的精力转移到文艺方面,使他的才能在另外一个天地里发挥出来。在词这一文体中,李煜堪称词帝而允无愧色。当一般诗人困于互相关系、彼此限制的“自然之物”,而无法将这种关系、限制予以清除之时,李煜只需秉持澄澈之心灵,随意择取,已是直抵物性的本质层面。故其观物也真,思虑也纯,再辅以其天纵之才能,自然能成就一番文学上之伟业。

“赤子之心”其实是中西哲学、文论共同关注的话题。如叔本华便将赤子之心视为天才的基本特征,而孟子所谓的“大人”,袁枚心目中的“诗人”也都是以“赤子之心”为主要内涵的。因为心思没有被种种社会关系、限制所污染,故能呈天真烂漫之状。王国维提出境界而讲究“真感情”,像李煜这类葆有赤子之心的词人,自然是最契合这一标准的。

一七

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。阅世愈深,则材料愈丰富,愈变化,《水浒传》]、《红楼梦》之作者是也]。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。阅世愈浅,则性情愈真,李后主是也。

] 《水浒传》:明代章回体长篇小说,一般认为其作者是施耐庵。

] 《红楼梦》:清代章回体长篇小说,一般认为其作者是曹雪芹、高鹗。

凡是被称为客观之诗人的人,都必须多多地经历、了解、反思所处的时代和世事。对时世掌握、洞察得越全面深刻,那么可供他使用的创作素材也就越丰富,越富于变化。《水浒传》、《红楼梦》的作者就属于这一类人。而被称为主观之诗人的人,就不必过多地参与、体会复杂多变的时世。对时世涉猎、体验得越少越浅,则诗人感情的真纯也就保留得越多,像李煜就属于这一类人。

【评析】

此则在手稿中原居第一〇八则,继续从阅世与性情的关系来论说李煜词清通神秀的原因所在。从手稿的修改情况来看,王国维是不断加强着主观诗人与客观诗人的差异的。手稿原稿说客观之诗人“不可不知世事”,后将“不知”改为“不阅”,将“事”字删去,而在正式发表时则在“阅世”前加一“多”字,可见其对客观诗人阅世的程度是不断强调的。

在连续三则以李煜为主体的词话之后,将李煜与其他文人的区别上升为主观之诗人与客观之诗人两大类型,而其立论重点仍在为李煜张目上。主观之诗人与客观之诗人的分类源自西方哲学家如叔本华等,主要依据抒情诗与叙事诗的文体类型而分。中国明清时期产生的两部长篇小说《水浒传》和《红楼梦》,在西方的文体语境中,可以归入叙事文学一类,而传统诗词则归入抒情文学之类。叙事文学讲究反映现实生活的深广世界,追求题材和内容的丰富和复杂性,所以其作者需要有丰厚的阅世经历和大量的创作素材,而且这些经历和素材愈纷繁变化,便愈能为真实、全面、深刻地反映世界和人生提供充分的基础。《水浒传》和《红楼梦》虽分别以梁山英雄和四大家族为重点描写对象,但从中反映折射出的正是其所处时代的一个缩影,如果作者见闻不广,思虑不深,判断不明,要深度驾驭这样的题材显然是不可能的。

所谓主观之诗人,即是以抒情为基本手段的诗人。情感的丰富虽然也与阅世有一定的关系,但阅世浅的诗人才有可能将最原始、最单纯也同时是最本质的感情表现出来。这样一种“真”性情,如果将其置于丰富的阅世经验的基础之上,则诗人在表现这种感情时,会以所谓阅世的经验来改变甚至扭曲性情,以适应世俗习惯、规则的要求。如此,欲以诗歌去震撼人心,去直达读者的心底,就勉为其难了。所以主观之诗人与客观之诗人的区分确实包含着一定的合理性。但截然划为两途,也必然存在着绝对化的问题,因为如何在阅世的基础上葆有真性情,也是一个可供探讨的问题。王国维援引这一分类,其要旨不过在为推崇李煜而提供一种理论背景而已。

在1906年发表的《文学小言》中,王国维已经在第十四、十五两则讨论过抒情文学与叙事文学的差别问题,并说明所谓抒情的文学乃是指《离骚》、诗、词等文体,而叙事的文学乃是指叙事传、史诗、戏曲等文体,又特别说明叙事文学不包括散文在内。词话没有从文体的角度来解说抒情与叙事之别,而是从作者的角度来说明两者的差异,并大体根据抒情与叙事的不同而分“客观之诗人”与“主观之诗人”,解说角度虽有不同,但其实是彼此联系的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,王国维在《文学小言》第十五则其实已经在强调“叙事文学家”与“抒情文学家”的区别正在于:叙事文学家“则其所需之时日长,而其所取之材料富,非天才而又有暇日者不能”。王国维原话是意在说明何以诗家众多,而叙事文学家不及其百分之一的原因所在。显然,《文学小言》的相关论述尚较为单薄,而词话中的论述更具体系和深度了。词话特别提到的《水浒传》、《红楼梦》二书,应该在文体上属于《文学小言》所说之“叙事传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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